據該院副院長鄔先江先容,在審判實踐中,發現一些行政機關對自身舉證義務不夠重視,無正當理由未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內提交證據,“個別行政機關請假較為隨意、部分負責人較少參與法庭辯論或者陳述意見,出庭時對案情不熟悉,不能正確回答法庭詢問,甚至‘出庭不出聲’。”
行政審判是通常所説的“民告官”,是解決行政爭議的重要途徑。
據瞭解,為推動海事行政審判高質量發展,該院在2019年設立全國首家海事行政爭議調解中心,隨後陸續出台《浙江海事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工作規則》《浙江海事行政爭議調解中心特邀調解員選聘和治理辦法》等規範性文件,確保行政糾紛在行政調解中得以紓解。五年來,寧波海事法院行政訴訟案件和行政非訴審查案件,年均結案率分別為97.94%、100%。
除此之外,香港物流中心 香港物流中心,鄔先江還指出,一些行政機關對調解意願不強,明顯存在瑕疵的行政行為,擔心進行調解可能被追責而不願調解,寧肯法院判決其敗訴,“還有部分行政執法機關對非法圍填海查處不及時,相對人違法行為發生時間較為久遠,最早的發生於1999年,直至2017年才被查處。”
行政機關逾期提供證據被判決撤銷行政處罰決定;人民政府對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作出的批覆因認定事實不清、適用法律法規錯誤、程序違法被判決撤銷……3月16日,寧波海事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,向社會發佈了《2016—2020年浙江海事行政審判情況報告》(以下簡稱“白皮書”),並公佈浙江行政審判六大典型案例。
白皮書顯示,近五年來,寧波海事法院共受理海事行政案件144件,其中行政訴訟案件57件、行政非訴審查案件87件。從逐年數據看,各類行政案件持續攀升,結案數、結案率等主要指標總體向好,這表明公民依法維權意識明顯增強。
白皮書指出,浙江涉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情況總體較好,由於海事法院長臂管轄的上風,該院自2016年開始受理海事行政案件以來,香港物流中心 香港物流中心,行政負責人出庭率達100%。近五年被訴行政機關敗訴的海事行政案件只有2件,佔比遠低於浙江全省行政機關均勻敗訴率。
但是,在海事行政案件司法審查中,寧波海事法院也發現一些當前矛盾比較突出、案件數目佔比較集中的題目,如海洋治理機關針對非法佔用海域作出的行政處罰行為、漁業治理機關針對漁船作出的行政登記行為等引起的訴訟。針對相關行政機關在開展行政執法和應訴中存在的主要題目,白皮書提出了司法建議。
基於此,該院倡議,在行政訴訟中,行政機關負責人不僅僅要出庭,還要出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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