鋰電池運輸包括空運、水運、陸運,至此主要討論的是最為常用的航空運輸、海洋運輸。
由於鋰是一種特別容易發生化學反應的金屬,易延伸和燃燒,鋰電池包裝和運輸,如處理不當,易燃燒和爆炸,事故也時有發生。其包裝和運輸中的非規範行為而導致的事故越來越受到重視,國際上多個機構頒佈有多個規定,各管理機構也愈發嚴格,提高操作要求,不斷的修改規定和法規(如:ITAT針對鋰電池運輸每兩年就修改一次規定)。
一、鋰電池運輸的基本要求
(1)鋰電池及鋰電池組劃歸第9類危險品;
(2)所有鋰電池(組)須通過UN38.3測試;
(3)對部分第9類危險品鋰電池運輸提供了例外條款;
(4)對運輸樣品作出了嚴格的限制;
(5)旅客攜帶的日用類鋰電池的限制;
(6)所有缺陷的電池或損壞電池均禁止運輸的限制。
二、鋰電池運輸包裝和空運、海運要求
1.包裝要求和文件要求
(1)不考慮例外的情況下,這些電池必須遵守規則裏(DGR 4.2適用的包裝説明)的限制進行運輸。它們必須依據適用的包裝説明指導裝在DGR危險品規則所規定的UN規格包裝裏,並在包裝上完整的顯示對應編號。
(2)符合要求的包裝,除標有適用的正確運輸專用名稱和UN編號的標記外,還必須貼9類危險性標籤
(3)託運人須填寫危險品申報單,提供相應的危包證。
提供獲得認證的第三機構出具的運輸鑑定報告,並顯示為符合標準的產品(含UN38.3測試,1.2米的跌落包裝試驗)。
2.鋰電池的航空運輸要求
(1)池須通過UN 38.3測試要求,及1.2米的跌落包裝試驗;
(2)託運人提供的危險品申報文件,標註UN編號;
(3)外包裝均須貼9類危險品標籤,貼有”僅限全貨機運輸”操作標籤;
(4)其設計應保證在正常運輸條件下防止爆裂,並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;
(5)堅固的外包裝,電池應被保護以防止短路,在同一包裝內須預防與可引發短路的導電物質接觸。
(6)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運輸的額外要求:
設備應進行固定以防止電池在包裝內移動,包裝的方式應防止電池在運輸途中意外啓動。外包裝應能夠防水,或通過使用內襯(如塑料袋)達到防水,除非設備本身的構造特點已經具備防水特性。
(7)鋰電池應使用托盤裝載,避免搬運過程受到強烈振動,托盤的各垂直和水平邊使用護角保護;
(8)單個包裝重量小於35 kgs;
(9)航空公司操作注意:
a.僅限全貨機運輸
b.鋰電池空運信息出現在機長通知單上
c.增強機組意識和在緊急情況下的決策可能因此改變
d.告知第一到場人員貨艙內電池的種類和數量
美國FAA要求鋰電池應裝載在飛機貨艙等級為C級貨艙內,貨艙內須有煙霧探測系統,報警系統,滅火系統。
3.電池的海洋運輸要求
(1)電池須通過UN 38.3測試要求,及1.2米的跌落包裝試驗;
(2)外包裝均須貼9類危險品標籤,標註UN編號;
(3)其設計可保證在正常運輸條件下防止爆裂,並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;
(4)堅固的外包裝,電池應被保護以防止短路,在同一包裝內須預防與可引發短路的導電物質接觸;
(5)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運輸的額外要求:
設備應進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裝內移動,包裝方式應防止在運輸途中意外啓動。外包裝應能夠防水,或通過使用內襯(如塑料袋)達到防水,除非設備本身的構造特點已經具備防水特性。
(6)鋰電池應使用托盤裝載,避免搬運過程受到強烈振動,托盤的各垂直和水平邊使用護角保護;
(7)鋰電池裝載集裝箱內須進行加固,加固方式和強度應符合進口國的要求
如:美國境內有美國鐵路協會<ARR>,美國危險品協會,北美爆炸物管理局<B.O.E>,聯邦汽車運輸安全管理局,美國海岸防衞隊,美國運輸部和《海上危險品運輸規則》有相關規定),若因發貨人疏忽加固或加固不當,在目的港將被扣箱,併發生碼頭的操作費、堆存費、移箱費、重新加固等高額的費用。
美式加固法操作流程如下圖所示:
(8)出口北美地區需在集裝箱四周規定位置粘貼9類危險品標籤
四、鋰電池運輸的操作流程
1.鋰電池的空運流程
前期: 電話諮詢>提供方案>細化要求>文件提供>文件審核>運價確認>接受委託>預定艙位>反饋信息
中期:貨物入倉>過磅>航班倉位確認>做危險品報關>機場安檢>貨站交貨>貨入危險品庫>提單確認>發送信息,如AMS、ISF… >打板裝機>航班起飛
後期: 簽發提單>發海外預報>目的港預報>進口清關>預定DG車輛>送收貨倉庫>客户簽收>報關退單寄還
2.鋰電池的海運流程(整箱)
前期: 電話諮詢>提供方案>細化要求>文件提供>文件審核>運價確認>接受委託>作危險品艙位申請>反饋信息
中期: 貨物進倉>堆場提箱>貨物裝箱>現場加固>粘貼危標>拍照確認>危險品貨申報>集裝箱進庫>提單確認>發送信息,如AMS、ISF… >查詢開港計劃>集裝箱進港>海關報關
如遇查驗: 排查驗計劃>疏港計劃>集裝箱疏運至危庫>專人陪同查驗>重新加固>拍照留檔>二次進港>查詢出港信息
後期: 簽發提單>發送海外預報>目的港預報>進口清關>預定DG車輛>送貨收貨倉庫>客户簽收>報關退單寄還
出口文件要求:
出口除正常文件之外,另需要文件有:商檢(法檢)、危包證、鑑定證書/MSDS、危險品保函、貨物説明、DGCargo Application、DG From、航空貨物安檢申報清單、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。
五. 鋰電池運輸的主要風險
1.針對客户--丟失訂單的風險
研發測試樣品交貨時間緊,但空運所需要的UN38.3報告檢測時間極長(約一個月),往往因此延誤交期,失去客户信任,喪失訂單,還浪費大量費用。
2.針對包裝--包裝和加固因素的風險
包裝疏忽或未進行專業的加固,將會被目的港扣貨和高額罰款,影響交貨,極易遭客人投訴和索賠,如若再因此而發生事故,將會面臨嚴重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。
3.針對操作--查驗導致的風險
鋰電池航空運輸100%安檢查驗,原包裝會被破壞,如不作處理或處理不當,包裝中途散落,鋰電池將損壞。海運一旦遇海關查驗,需移箱至危險品倉庫,路程較遠,如管控不力,加固恢復被忽略,無法趕上原定船期,將延緩交貨(約延誤2周)。
4.各類風險的應對
幫助客人專業處理各類文件問題,提高交貨速度,及時贏得訂單;提供專業的包裝指導和現場加固督導,全程跟蹤拍照存擋;7x24小時專人貨物跟蹤,對查驗後的包裝和加固恢復全程拍照,車隊及時預留調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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